關于2017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進行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的通知
各有關教職工: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及其實施細則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》及其實施條例、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(fā)<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(試行)>的通知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為切實做好2017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申報對象和范圍
納稅人在2017年度取得稅法規(guī)定的各項所得合計數(shù)達到12萬元以上的,應按照稅收法律法規(guī)的有關規(guī)定,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20日,辦理自行納稅申報手續(xù)。
具體情況如下:
1.我校2017年職工個人收入是指從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期間的全部收入,包括2016年年終績效在2017年發(fā)放部分(績效、超績效、成教代課費等);2016年年終績效計入2017年收入。
2.我校職工在校內(nèi)收入部分已交清個人所得稅,學校外其他收入需要自行申報及補繳稅款(涉及補繳稅款的老師請按照申報方式一、二、三、四辦理)。
3.鑒于2017年度我校職工個人薪金收入明細已進入陜西省地稅局官網(wǎng),請年收入超過12萬元的教工務必完成申報流程。
學??蹨p個人繳稅情況及年收入超過12萬元者名單,請各部門工資負責人于2018年3月6日在財務處工資科查詢領取(逸夫樓202辦公室,86168121)。
二、申報內(nèi)容
稅法規(guī)定的各項所得。年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:
(一)工資、薪金所得,按照未減除費用及附加減除費用的收入額計算;
(二)個體工商戶的生產(chǎn)、經(jīng)營所得,按照應納稅所得額計算;
(三)對企事業(yè)單位的承包經(jīng)營、承租經(jīng)營所得,按照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計算;
(四)勞務報酬所得,稿酬所得,特許權使用費所得,按照未減除費用的收入額計算;
(五)財產(chǎn)租賃所得,按照未減除費用和修繕費用的收入額計算;
(六)財產(chǎn)轉讓所得,按照以轉讓財產(chǎn)的收入額減除財產(chǎn)原值和轉讓財產(chǎn)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后的余額計算(股票轉讓所得,以一個納稅年度內(nèi),個人股票轉讓所得與損失盈虧相抵后的正數(shù)為申報所得數(shù)額,盈虧相抵為負數(shù)的,此項所得按“零”填寫);
(七)利息、股息、紅利所得,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,按照收入額全額計算。
上述年所得計算口徑僅適用于個人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年度自行申報,不適用于個人計算繳納稅款。
三、申報所需相關材料
(一)填寫規(guī)范的《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(適用于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)》;
(二)身份證、護照等有效身份證明的復印件;
(三)扣繳義務人開具的支付個人收入情況、扣繳稅款情況證明(加蓋公章);
(四)從其他渠道取得收入,已繳納稅款的,應提供相應的完稅憑證或證明;
(五)填寫《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》;
(六)如委托他人或中介機構代為辦理的,應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或“授權委托書”(協(xié)議或合同);
(七)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。
以上相關表格可直接到稅務機關領取或拷貝,也可從陜西省地方稅務局網(wǎng)站(網(wǎng)址:http:/www.snds.gov.cn/)免費下載。(見附件)
四、申報方式
納稅人可通過以下五種方式進行12萬申報:
(一)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申報。納稅人可到省局外網(wǎng)網(wǎng)站“所得稅專區(qū)”下載并填寫電子版“12萬自行申報表”,持電子版申報表直接導入金三系統(tǒng)進行申報。(請攜帶填寫好的紙質(zhì)“12萬自行申報表”及身份證復印件,待大廳錄入完成后蓋章,以便留存。自行申報地點為未央?yún)^(qū)地稅局,方新村二府莊路路南。)
(二)陜西省電子稅務局網(wǎng)頁版申報。納稅人可以通過陜西地稅電子稅務局網(wǎng)頁版進行在線申報。
(三)網(wǎng)頁版登錄。自然人納稅人登錄https://zrrbs.xads.gov.cn網(wǎng)站,通過注冊用戶,可以用手機號、證件號碼或支付寶掃二維碼三種方式進入辦稅主頁面進行自行申報。
(四)移動客戶端申報。自然人納稅人通過手機“支付寶-城市服務-政務-陜西地稅”履行申報手續(xù)。
(五)財務處代理申報。各有關教工在取得工資科收入及交稅明細核對無誤后于財務處202辦公室,財務處袁萍同志負責辦理申報事宜。(集中辦理時間為2018年3月6日-16日早上8:30-11:30 下午2:30-5.:00 周六、周日除外)
注:2017年個人收入已按月全部歸入稅務機關工資收入系統(tǒng),請有關教工務必高度重視此項工作,由個人造成的逾期及延誤所承擔的法律責任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處理,并由本人負責。對申報工作中的有關法律法規(guī),納稅人可登陸各級稅務機關網(wǎng)站或撥打12366西安地稅服務熱線進行查詢和咨詢。
財務處
2018年2月1日
- 附件【12萬納稅申報表.xls】已下載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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